导读 您好,现在蔡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和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相信...
您好,现在蔡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和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a、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4、 b、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5、 自治州、省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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