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通知单由谁开(红字通知单)

时间:2024-03-23 19:30:03 来源:
导读 今天之间网归一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红字通知单由谁开,红字通知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其中销货退回、销...

今天之间网归一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红字通知单由谁开,红字通知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其中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无法认证应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通知单,属于开票有误应由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通知单。

2、具体操作如下:   一、由购买方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2)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4、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5、   3)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且为当月认证发票,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范围,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6、购货方需要作进项转出,在次月申报时,同时作抵扣和进项转出。

7、   4)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扣,且发票为以前月份认证发票,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8、购货方不需要作进项转出,但购货方需提供已认证但未抵扣的证明。

9、   5)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并已抵扣,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10、购货方需要作进项转出。

11、(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退货单等复印件)   二、由销货方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12、(需说明专用发票未认证抵扣)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13、(需说明专发票未交付给购买方)   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但超过开具发票次月的,视同发票已交付购买方,参照第一条处理。

14、   最后,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过程中提几个建议。

15、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补充通知的出台,销货方也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通知单。

16、但《申请单》的表式一直未随之变动。

17、《申请单》下方还是购货方经办人及购货方单位。

18、为此带来工作的不便。

19、   (二)、《申请单》、《通知单》及红字专用发票应是一一对应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对应几张红字专用发票。

20、   (三)、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视同专用发票管理。

21、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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